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决定辞职后,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前30天发出书面形式的离职通知。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通知时间:
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当天开始计算。
日期计算:
按照正常的年月日计算,即从提交辞职申请的日期起加上30天。
离职日期:
加30天后的日期即为劳动者可以离职的日期。
实际工作天数:
在计算工资时,应依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劳动者实际上班的天数进行计算。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离职办理时间可能因公司而异,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