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破产清算:
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的清算。
非破产清算:
在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进行的清算,分为:
普通清算:由公司自行组织的清算,适用于自愿解散且资产能抵偿债务的情况。
特别清算:当公司无法自行组织清算或在普通清算中发生障碍时,由法院或政府部门介入的清算,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自由清算(任意清算):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的清算。
清算的内容主要包括: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处理与清算相关的未了结业务。
清理债权和债务。
分配剩余财产。
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过程中,还需考虑以下费用和债务:
清算费用,如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
应支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应缴纳的税款。
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