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以下三项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总结: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内容,涵盖了单位在公务活动中的出国、用车和接待等方面的费用。这些费用的使用情况需要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并在公开预决算时进行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