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作出处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作出处罚的时间:
一般情况
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的三天内,如果未举行听证的,一般可作出行政处罚。
听证要求
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这是提出听证的期限。
当事人收到告知书后,若要求听证,应在三日内提出。
特殊情况
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则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调查或检查时,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听证程序,要求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听证要求。
建议
在实际案件中,当事人应密切关注行政机关发出的告知书,并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等。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机关可能会在告知书送达后的三天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复杂或重大的案件,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