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人是指 法院执行送达职务的人。在民事诉讼中,送达人通常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给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受送达人则是接受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
送达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性:
送达是人民法院单方实施的诉讼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
强制性:
受送达人有义务接受法院的送达,不得拒绝或规避。
证明性:
送达后,法院和受送达人需要制作送达回证,记录送达的日期和受送达人签收的情况,作为法律效力的证明。
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每种送达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综上所述,送达人是法院中负责执行送达职务的人员,他们将诉讼文书按照法律规定送交给受送达人,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法律效力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