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的写作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标题 :明确协议的类别,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也可以直接写“协议书”三字。立约单位:
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地址,与合同的写法相似。
正文
缘由:
说明签订协议的目的和依据。
主体:分条列项写出协议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协议要实现的共同任务和标的。
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违约责任。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履行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有效期限。
协议分数和保存。
仲裁办法。
落款:
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建议
明确性:协议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合法性:协议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完整性:协议应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和保障。
一致性:协议中的术语、定义和表述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矛盾或混淆。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协议书的内容完整、合法且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