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倒闭时,员工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经济补偿
每满一年工作的员工,将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员工,也按一年计算。
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额外补偿
如果公司倒闭既不发工资,也没给补偿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调,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优先支付
公司应优先支付员工的欠薪,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在破产清算中,职工的上述劳动报酬和福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偿金,将在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并确保划入职工的个人社保账户。
工资计算
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
如果公司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综上所述,单位倒闭时,员工的经济补偿标准主要根据其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水平来确定,且有一定的上限。同时,公司还需优先支付员工的欠薪和其他相关费用,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