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租房合同
3. 书面分居文书
4. 书信往来
5. 居委会证明
在离婚案件中,若要证明分居两年,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分居书面协议:
双方签订的夫妻书面分居协议。
租房合同:
一方签订的租房合同,证明在外居住的事实。
书面分居文书: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用快件形式邮寄,并保存邮寄凭证。
书信往来: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居委会证明:
一方所在地区的居委会证明,可能包括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以上证据需符合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三性”原则,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