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丁权,或称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一种特殊权益。具体来说, 丁权是指香港原居民的男孩在成年后,有权向政府申请法定的土地,以便自己建造房屋。这一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1972年12月,当时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香港政府实施了“小型屋宇政策”。
根据该政策,年满18岁且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在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呎/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修建丁屋的权利即为丁权。
需要注意的是,丁权政策有严格的申请条件,包括年龄、父系血统和地域限制等,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总结来说,香港丁权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一项重要权益,允许符合条件的男性居民申请土地并建造小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