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手段多种多样,涵盖了传统和现代的作案方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犯罪手段:
非法集资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通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本息回报。
常以虚构的项目、虚假的宣传来吸引投资者。
金融诈骗
电话诈骗:冒充银行、公安机关等,以账户异常、涉嫌犯罪等理由骗取个人信息和资金。
网络诈骗:通过钓鱼网站、虚假投资平台等方式,骗取用户的账号密码、资金。
信用卡诈骗: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
内幕交易
利用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如公司并购、业绩报告等,提前买卖相关股票获取非法利益。
操纵证券市场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合同诈骗
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一唱一和“演双簧”:犯罪分子利用媒体和网络先发布虚假广告,冒充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和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名义,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来演“双簧”,随后诱惑第三方参与进来,上当受骗。
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保险欺诈
虚构事故、夸大损失、冒名顶替、虚假销售等。
网络犯罪
利用网络散布恐怖信息、组织恐怖活动、攻击电脑程序和信息系统等。
信息犯罪
信息攻击犯罪:非法进入无权进入的信息系统并进行攻击。
信息破坏犯罪:故意利用损坏、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手段破坏信息系统。
信息窃取犯罪:擅自秘密窃取或非法使用他人信息。
信息滥用犯罪:违规操作,在信息系统中输入或传播非法数据信息。
恐怖袭击
爆炸恐怖袭击:炸弹爆炸、汽车炸弹爆炸、自杀性人体炸弹爆炸等。
枪击恐怖袭击:手枪射击、制式步枪或冲锋枪射击等。
劫持:劫持人、车辆、船、飞机等。
破坏:纵火破坏及破坏电力、交通、通讯、供气供水设施等。
核与辐射恐怖袭击:通过核爆炸或放射性物质的散布,造成环境污染或使人员受到辐射照射。
生物恐怖袭击:利用有害生物或有害生物产品侵害人、农作物、家畜等。
化学恐怖袭击:利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侵害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食品与饮用水等。
网络恐怖袭击活动:利用网络散布恐怖信息、组织恐怖活动、攻击电脑程序和信息系统等。
这些犯罪手段不断演变,给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因此,需要不断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