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公租房的申请方式如下:
市区户籍的申请人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申报并领取申请表。
非市区户籍的申请人
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并领取申请表。
同一单位(企业)申请家庭在10户以上的
可由单位(企业)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集中申请,并按家庭为单位集中审核。
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 。身份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主城区户籍人员)、居住证(非主城区户籍人员)。
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
工作、收入、住房分配证明: 由工作单位出具。 由社保机构或工作单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如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低保证明、毕业证书、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申请条件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同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申请指导和审核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