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的计算通常基于货物的完税价格,并根据货物的种类和进口或出口的性质,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以下是关税计算的基本方法:
进口关税计算
从价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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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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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完税价格通常是指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价格,即货物的成本加上保险费和运费。
从量计征
```
应纳税额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
复合税
```
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 (货物数量 × 单位从量税额)
```
出口关税计算
从价计征
```
应纳税额 = 完税价格 × 出口关税税率
```
其中,完税价格通常是FOB(Free on Board)价格,即货物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
从量计征
```
应纳税额 = 货物数量 × 单位税额
```
注意事项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CIF价)为准。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可以是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减去出口关税,或者是离岸价格除以(1 + 出口关税税率)。
关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若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则可以免税。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税计算的基本框架。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成交价格条件、币种汇率、保险费率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