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通知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填写申请表
填写《就业证件遗失补办申请表》,认真如实填写。
开具未就业及择业登记状态的证明
到生源所在地的市(州)人事局开具未就业及择业登记状态的证明。
办理挂失和登记
到所在系开具挂失择业证的介绍信,到学院就业中心登记、盖章。
领取择业通知书
填写《择业通知书领取登记表》一式一份,签字无误后,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师范类毕业生由甘肃省教育厅)签发《择业通知书》。
择业登记
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须在《择业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进行择业登记。在生源市人事部门登记之后,直接到生源所在县(区)人事部门登记、落户。
后续手续
在三年的择业期内,如果落实就业单位,可相应办理就业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每半年由毕业生本人到生源县(区)人事部门进行一次未就业注册。第一次登记超过规定时间或连续两次未去县(区)人事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视为其已经自主就业,不再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按有关规定到相应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建议:
尽快到生源所在地的市(州)人事局办理未就业及择业登记状态的证明。
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学院公章。
留意《择业通知书》的有效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