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违章扣分达到或超过12分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将在二十日内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将被清除,并会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驾驶人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公告停止使用。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车辆管理所还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驾驶人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驾驶人需按照其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建议:
驾驶人应尽快处理违章扣分,以免影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驾驶人可以选择在车管所或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并参加相关学习和考试。
驾驶人应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习和考试,以免产生额外的滞纳金或驾驶证被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