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3万元以下:在职85%,退休91%
3万-4万元:在职90%,退休94%
4万元以上:在职95%,退休97%
其他医疗机构:
3万元以下:在职82%,退休86%
3万-4万元:在职84%,退休88%
4万元以上:在职90%,退休94%
社区医疗机构:
3万元以下:在职88%,退休92%
3万-4万元:在职92%,退休96%
4万元以上:在职94%,退休98%
年度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
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支付比例为70%。
门诊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1800元
退休人员:1300元
报销比例:
在职人员:
1800元以上至2万元:70%
退休人员:
1300元以上至2万元:85%
年度报销上限: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年度报销上限为20000元。
建议
住院费用: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合理利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可以有效降低个人负担。
门诊费用:充分利用社区医疗机构和签约服务,可以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
请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