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网逃后逮捕的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案情的轻重、办事效率、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可能的时间框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综合以上法律规定,挂网逃后逮捕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但通常有以下几个阶段:
立案后: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后,可以立即发布通缉令,开始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拘留后: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在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七日。
通缉令发布: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后,会根据案情轻重和办事效率采取相应措施,通常需要2到4天的时间来追捕犯罪嫌疑人。
因此,挂网逃后逮捕的时间可能在几天到几周不等,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