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到医院开具《怀孕诊断证明》
怀孕后,应先到医院开具《怀孕诊断证明》,并确保盖上“诊断证明专用章”和“医疗保险专用章”。
开具头婚一胎证明
到双方单位开具头婚一胎证明,具体繁简程度需看各单位的规定。
居委会开具“怀孕证明单”
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怀孕证明单”及“产前健康教育听课证”,并安排时间参加听课并盖章。
街道办事处开具准生证
到居委会指定的街道办事处开具准生证。
提交必要材料
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或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男方需到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盖章,再到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盖章(如需要)。
最后,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注意时限和资料
办理准生证时,建议先到当地的计生办咨询,了解具体手续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生育登记制度
-现阶段,天津公民若怀孕,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天津市的准生证办理。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计生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