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也称为 自治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志是 独立的、自由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具体来说,民事主体在没有非法的外力强迫的情况下,完全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中有广泛的应用,例如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解除方式等。这一原则体现了私法自治的精神,即个人在私法领域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国家和其他机关不得干涉。
此外,意思自治原则也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解释。
总的来说,意思自治原则是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保障了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自主性和权利,促进了私法领域的自由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