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也称为 企业之间的联合经营或 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是一种法律形式,主要涉及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可以通过合同或章程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协调经营活动。
联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法人型联营:
即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各方按照《民法通则》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的规定,以法人资格参与联合经营,并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型联营:
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合同型联营:
通过合同形式确定联营各方的关系和权利义务,不涉及法人或合伙,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合作方式。
在国际上,联营法还指企业合并业务会计处理方法之一,即 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 Method)。这种方法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
总的来说,联营法是一种促进企业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法律和经济方法,有助于企业通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