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发票作废的方法如下:
开具红字信息单并审核
在开票系统里开出红字信息单,并提交审核通过。
打印出来的红字信息单最下面一格会有一串号码(代表审核通过),把这个信息单发给供应商,他们即可以开出红字发票,相当于作废了。
登录税务局官网或相关税务APP
进入电子发票管理页面,按照相关提示进行发票作废操作。
红字冲销
非当月发票错误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销。
在开票系统内提出红字申请,生成红字申请单,导出并带到税务局,由税务审批之后,导入本地系统,才能开出专门的红字发票。
在税控系统中作废
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如果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
当地税务机关销号作废
发票领用人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作废手续,一般在机关管理用发票作废处,需提交申请书、申请单所处发票及复印件,经审核后,税务机关将在原发票上加盖销号章,作废,作废发票交领用单位备案。
使用税务Ukey并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插入税务Ukey并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选择“已开发票作废”功能。
在“已开发票作废”栏目中选择对应的发票,在弹出的发票窗口中点击“作废”选项,完成已开发票的作废。
建议:
具体操作时,建议先咨询当地税务局或通过税务局提供的官方渠道获取详细的操作指南,以确保作废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