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镇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户口和居住条件
必须有当地农业户口并在当地居住。
经济条件
前一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没有收入来源、没有劳动能力。
身体或精神残疾无自理能力。
优先和特定条件
“五优先”: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
“六进”: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家庭人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的农户要进;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
“七不进”:在城镇有购置商品房、门面等不动产;家庭成员拥有小轿车、载客机动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家庭成员有开公司或者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中有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举家超过1年以上在外,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的;子女或法定赡养抚养人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扶贫标准,未尽赡养抚养义务的老人户;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等。
其他特定岗位条件
申请乡镇公务员的人员必须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基层工作、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国民教育背景、具备招录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乡镇公务员报考条件包括:招聘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具备基层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年龄要求较宽松、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通过政治考核、身体健康、报名材料齐全等。
报考乡镇事业编的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等,不同岗位可能还有其他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要求。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下乡扶贫、公务员招录和事业编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针对性,优先帮助最需要的群体,同时确保基层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