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餐馆需要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
需要携带租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工商局办理。如果之前已有营业执照,则只需变更地址。
健康证
-店里所有员工都必须办理,需要携带一寸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在防疫中心或疾控中心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
在办理此证件前,店铺不得装修。需要向食药监局说明要开设的店铺类型,食药监局会告知需要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型及店铺装修要求。
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需要填写相关资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身份证明、场地合法使用证明等。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需要找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盖章,然后在网上或当地审批大厅办理。
税务登记证
在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需到地税、国税部门申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申报表等材料。
排污许可证 (如适用):需要到环保局申请,根据店铺面积和用途可能需要不同的设备和设施。
卫生许可证
(如适用):
需要到卫生监督所申请,从业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并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消防许可证
需要提交申请书、餐厅位置平面图等材料,并由消防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建议:
在准备办理这些证件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节省时间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