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结婚需要以下材料:
本人的身份证和 户口簿。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近期免冠照片,一般需要2寸红底照片若干张。
如果是再婚者,还需携带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如果是外国公民,则需要提供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可能需要的无配偶证明等。
如果是华侨,则需要提供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
如果是出国人员,则需要提供护照、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可能需要的国外期间婚姻状况证明等。
此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跨省结婚需要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和登记。
建议在办理跨省结婚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