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一种 流转税,同时也属于 特定目的税。它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等。纳税人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为从价定率,即应纳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以税率。对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
此外,新能源汽车在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