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开庭地点主要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当事人约定:
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开庭地点,则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对开庭地点作出明确约定,则通常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开庭。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情况,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通常在北京开庭审理。如果仲裁庭认为必要,经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同意,也可以在其他地点开庭审理。
综上所述,仲裁的开庭地点可以是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也可以是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具体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和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