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批主要归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国有土地:
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集体土地:
需要与集体组织达成征用协议并支付土地补偿费,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按权限进行审批。
此外,土地审批还涉及以下方面:
报批时间: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出让不属于工改项目,没有纳入审批大厅,除了法定时间外,没有时间规定。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自然资源部门只有审核职能,审核承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土地指标:土地审批中涉及规模指标、用途指标、位置指标和价格指标。
审批权限:征收土地的批准权限是由国务院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进行审批。国务院行使对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耕地和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征地审批权,省级人民政府行使上述三项规定之外的审批权,同时审批必须报国务院备案。
综上所述,土地审批的具体程序和权限根据土地类型(国有或集体)和具体情况(如是否涉及农用地转用)而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