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休假的计算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新入职员工的年休假计算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 ÷ 365) × 全年应享受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离职员工的年休假计算
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 ÷ 365) × 全年应享受天数 - 当年度已休天数。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的计算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 ÷ 21.75 × 200% × 应休天数。
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其他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些规定确保了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同时,用人单位也能依法进行管理和安排。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年休假的合理计算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