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欺诈有多种形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类型:
虚假文件提交
“主权公民”通过提交虚假文件对他人的财产提出不实所有权主张。
非产权人卖房
“卖房者”并非二手房的真正产权人,例如承租人冒充业主或持有已作废的房产证。
卖房者虽然是真正产权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卖房者只是共有房产的一个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
卖房者仅是使用权人,并非所有权人。
产权登记问题
产权未登记或未过户,导致购房者在履行义务后无法取得产权。
抵押和贷款欺诈
卖房者在签订卖房合同后,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然后失踪,购房者无法取得产权。
版权欺诈
错误地声称对公共领域作品拥有版权,限制公众自由使用。
商品房欺诈
将房地产分离出卖。
与中介恶意串通。
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和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价格欺诈显失公平。
一房二卖。
非法转让限制房产。
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骗取加价。
销售明知不能进入市场公开销售的房屋。
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
故意隐瞒真相,妨碍消费者取得产权。
售楼广告、沙盘等承诺与实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