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电动车牌照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合格证遗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进行现场查验。
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若发票遗失,需尽快到销售商家补开发票或到居委会开具证明。
车辆来历凭证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需提供销售发票作为来历凭证。
进口车辆需提供进口凭证。
单位相关证明
单位电动车上牌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填写相关申请表。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若非本地居民,需提供本地暂住证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于收存)。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可免于收存)。
办理流程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网点或车管所申请上牌。
受理业务并进行审核,查验上牌车辆。
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发放牌照。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件,确保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减少办理过程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