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住房出租的合法期限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当事人每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如果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超过二十年,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这意味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能签订不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如果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但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对方。
综上所述,住房出租的合法期限是 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建议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务必遵守这一法律规定,以确保租赁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