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住院报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人出院时,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及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住院发票
出院证
住院费用和用药清单
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证书
住院医院的社保定点医院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建议:
参保人员在住院时,应及时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并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以确保顺利报销。
参保人员应了解所在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标准,合理利用医保报销目录,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治疗方案。
如果需要转诊或转院,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以保障报销比例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