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单位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行政部门
1. 人民政府办公室
2. 发展和改革局
3. 教育体育局
4. 科技局
5. 经济和信息化局
6. 民政局
7. 司法局
8. 财政局
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国土资源局
11. 环境保护局
12. 建设局
13. 交通运输局
14. 水利局
15. 农业局
16. 商务局
17.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18.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事业单位
1. 教育事业单位(如县初中、县小学等)
2. 成人教育事业单位
3. 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4. 科技事业单位(如县科技局等)
5. 文化事业单位(如县剧团、县图书馆等)
6. 卫生事业单位(如县防疫检疫站、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7.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如县级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等)
8. 体育事业单位(如县体育馆、县体育局等)
9. 交通事业单位(如县级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等)
其他单位
公安局
文体新闻出版局
农牧局
审计局
计生局
林业局
城建局
粮食局
发改局
市场监管局
统计局
扶贫办
医保局
城管局
生态环境局
金融工作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档案局
税务局
消防救援大队
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
国家统计局县调查队
气象局
这些单位构成了县级政府的行政和事业体系,负责当地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