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备案的房子想要退房,可以遵循以下流程:
协商退房
买方和卖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退房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承担、退款方式及履行等问题。
发出退房通知
买方可以通过登记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如果是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如贷款利息、首付存款利息、购房税等。
办理退房手续
买方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开发商在此期间应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息。
提交退房申请及相关材料
买方需要填写书面申请,包括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买卖合同等,向房管局提交申请。
房管局审批
房管局会审查申请情况,如果符合条件,会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到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经审批通过后,需要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证明材料和合同原件,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会当场办理,并加盖"作废"和"更名修改"专用章。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议
提前协商:如果决定退房,建议尽早与开发商协商,以避免后续手续繁琐和可能产生的违约金。
了解合同条款:仔细查看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咨询专业律师:在退房过程中,如遇到复杂情况或开发商不配合,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支持。
通过以上步骤,已备案的房子是可以办理退房的,但具体操作过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规划并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