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自传:
包括从小学到大学及参加工作的简历、所获表彰情况、成长经历、个人优点和特长等。
毕业证书原件和人事档案存放地:
需要提供毕业证书的原件以及人事档案的具体存放地点。
户籍证明材料:
提供户籍证明材料,通常是户口复制件。
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包括本人的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学校及当地派出所出具,历届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需要8张。
未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视个人情况而定,可能需要提供未婚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证明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武装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先咨询当地武装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