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处理地税发票的方法如下:
开具发票
即使在营改增后,纳税人仍可开具地税发票,但所涉税金已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开具发票时,应依照税收规定相应计缴增值税。
作废发票
地税发票无论是作废还是正常的,都应保存5年。发票作废后,应将所有废票放在一起,待税务局发票验旧完后,购买新发票时一并处理。
地税发票作废需要填写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原因说明书也需盖公章,同时提供作废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税务局要求进行处理。
账务处理
企业去地税开发票的记账方式为: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地税发票的记账方式为:借:管理费用/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地税发票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应按营业税收入入账方式入账。如果属于主营业务的,则需分别核算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
领用发票
营改增后,纳税人需缴销原地税发票后才能领用增值税发票。建议缴销地税发票,领用增值税发票,以便生产经营。
申报与扣税
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月初需同时申报国税和地税。申报成功后,点击扣税,增值税交国税,附加税交地税。
代开发票
在国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纳税人需提交相关申报单和证件,并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和有关税费,然后领取发票。
总结:
营改增后,处理地税发票的关键在于按规定计缴增值税,并妥善保存和作废发票。同时,纳税人需要了解并遵循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