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专利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发明(特许)
发明专利是指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医药品和农药发明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但不得超过5年。日本发明专利审查和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类似,采用先申请原则、早期公开原则和请求审查原则。
实用新型(实用新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技术特征改进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一般申请日后6个月可授权,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如果同为产品技术,则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意匠)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之日起为15年。所接受的申请语言只有日语。
这些专利类型的划分有助于申请人根据其技术创新的内容和目的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进行申请,并确保其创新成果得到相应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