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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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此外,根据不同的申请事由,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的材料:
探亲: 需要提供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商务
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需要提交与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逗留:赴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确认,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