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原籍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准备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退伍证等。
提交申请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提交户口迁移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等待审核
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进行下一步操作。
办理迁移手续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按照派出所的指引,前往户籍管理处办理正式的户口迁移手续。
具体操作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等待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并等待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最后,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获得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提供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等。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户口的迁回原籍手续。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