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需要携带的证件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详细材料清单: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购买二手房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建造、翻建住房
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大修自住住房
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租赁自住住房
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离休、退休
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
如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经济困难,需提供医疗证明、灾害证明等相关材料。
账户封存
离职证明、未就业证明等材料。
提取公积金用于其他特定用途
如购买车位、装修房屋等,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和支付凭证。
建议在提取公积金前,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