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加急办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加急办理指南:
加急办理条件
特殊情况:
出国境奔丧
探望危重病人
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加急办理材料
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申请,须现场摄像;
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1张;
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须在申请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并在申请表背面按人事管理权限加具主管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或另外提交审查批件;
提交经省厅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回执,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遗失、损毁补发的,还须提交书面遗失、损毁声明;
申请人尚未取得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我市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回执(回执上须贴相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申请;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加急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安出入境部门递交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下的核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申请人需到当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以节省时间和交通成本。
提前预约:如果可能,提前预约办理时间,避免因材料不齐全或其他原因导致多次往返。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更顺利地进行港澳通行证的加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