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牌的注销应当前往 车管所办理。具体流程包括:
1. 携带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注销原因可能是报废车辆或过户车辆。
2. 如果车辆接近报废年限,稽查科会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申请延期或报废注销。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按照公安部《注册登记规范》第六十一条规定办理。
3.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 解体后,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