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节日包括:
“三八”妇女节:
3月8日,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5日,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一”劳动节:
5月1日,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1889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巴黎举行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1890年5月1日国际劳动者举行游行,并决定把5月1日这一天定为国际劳动节。
全国法制宣传日:
每年的12月4日,2001年12月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该日期也是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
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世界人权日:
12月10日,为纪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而设立的纪念日。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2006年5月,国务院将其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这些节日通过不同的主题和内容,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