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的执行步骤如下:
立即执行
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应当立即交付执行。
移送公安机关考察
缓刑犯应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考察,由当地基层组织或公安机关单位配合工作。
担保方法
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这包括要求缓刑犯的家属或亲属提供担保书,承诺在缓刑期内对罪犯进行监督管理。
回访考察
人民法院应定期进行回访工作,检查缓刑的执行情况,确保缓刑犯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
考验期满宣告
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遵守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若违反规定或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迁居或离开
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缓刑犯在考验期内能够改过自新,不再犯罪,并最终获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