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补偿基价是指 被拆迁范围内房屋每平方米平均土地使用权价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 -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 \times 户均安置面积 \div 户均宅基地面积
\]
其中: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
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
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
指被拆迁范围内需要安置的户数乘以平均每户的安置面积。
户均宅基地面积:
指被拆迁范围内所有宅基地的总面积除以总户数。
区位补偿基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建议: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计算或解释,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