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接收证明通常是指户口迁移的证明,其开具流程和格式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格式:
准备材料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果是婚迁,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如果是投靠亲属,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开具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开具,格式通常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
如果是婚迁,需要写明申请人已与另一人登记结婚,并申请将户口迁出原户籍地。
如果是投靠,需要说明投靠的原因,如家庭团聚、工作调动等。
盖章和日期
证明需要由开具单位(社区或村委会)盖章,并注明开具日期。
提交申请
将开具好的证明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方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或派出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