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和证据类型:
有充分证据证明事实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不能仅凭主观臆断或凭空捏造。证据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查证,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防止非法证据或虚假证据被采纳。
排除合理性怀疑:
对所认定的事实必须已经排除了合理性怀疑,确保判决的准确性。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结合
直接证据:
如口供、物证等,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如被告人的行为模式、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地点等,这些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定案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证据才能定案。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的内在联系,并且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综上所述,定罪需要多种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并且每项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排除合理性怀疑。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