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
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
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至60%之间
按实际工资收入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
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缴费基数。
示例
假设某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
如果某职工的月工资是16000元(超过了5000元的300%,即15000元),那么他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会按照15000元来计算。
如果某职工的月工资是3000元(低于5000元的60%,即3000元),则会按照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
如果某职工的月工资是4000元(在3000元至15000元之间),那么就以4000元作为实际的社保缴费基数。
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通常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基准,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用人单位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包括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税等,以及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加班费、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等。
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确定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费用的正确计算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