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是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理应对其实施拘役、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性措施或者已经依法对其实施上述强制性措施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此概念有别于普通公众所熟知的“犯人”,后者一般指经判决确认有罪并执行刑罚的囚犯人员。在古代,人犯亦曾被用来概括诉讼案件中的被告人和各类嫌疑犯罪嫌疑人。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犯:
被刑事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被逮捕的人:
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如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嫌疑,可依法逮捕。
被监视居住的人:
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指定的区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但不需关押在看守所。
已经依法对其实施上述强制性措施的被告人:
这些被告人可能正在等待审判或已经被审判但尚未执行刑罚。
这些信息表明,人犯的概念不仅涵盖了已经被法院判决有罪并正在服刑的囚犯,还包括那些正在侦查、审判阶段,依据法律需要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