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限期通常从以下情况起算:
民事诉讼案件:
以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日期为准,即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时,法院工作人员在起诉状上盖章签收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刑事诉讼案件:
以案件登记表的填写日期为准,即案件登记表是法院立案的重要文件,填写完成后,法院工作人员会在案件登记表上注明立案日期。
行政诉讼案件:
以法院收到行政诉讼状的日期为准,即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时,法院工作人员在行政诉讼状上盖章签收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立案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需要注意的是,立案限期通常指的是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时间限制,而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从立案次日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