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量刑相对较轻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亲情因素:
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这种关系使得受害者在遭受暴力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不愿或不敢诉诸法律。法律也考虑到这一点,将家庭暴力视为不告不理的案件。
隐蔽性:
家庭暴力的隐蔽性较高,很多情况下只有受害者本人才能揭露真相,这使得证据收集和案件审理变得困难,从而影响了量刑的严重程度。
社会危害程度:
虽然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其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法律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被告人权益:
法律在设立刑罚时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减轻和从轻处罚的情节。法官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前科记录、是否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等因素。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相关情节,以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例如,如果施暴者能够积极认错、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家暴量刑较轻主要是由于法律对家庭关系的特殊考虑、家庭暴力行为的隐蔽性、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以及司法实践的综合性考量。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以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